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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6-08-01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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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罗才锋

领导分工

职务

姓名

分管工作

副局长

陈骏华

分管办公室与人事秘书行政职能岗、种植业管理职能岗、市场与经济信息职能岗、财务等工作

副局长

杜志涛

分管农村经济管理职能岗、科技教育职能岗、政策法规职能岗、南繁、信访、仲裁、党风廉政、党务等工作 

副局长

陈振学

分管乡镇企业管理职能岗、农业机械化管理职能岗、卫生、计生等工作

机构设置 

科室

负责人

负责工作

人事秘书行政职能岗(办公室)

王春妮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安全和后勤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拟定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的调研;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协调综合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拟定局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上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及党群工作。 0898-85531996

政策法规职能岗

陈太雄

负责组织和指导农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案件的决定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工作。

农村经营管理职能岗

韦庆容

负责依法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实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市场与经济信息职能岗

吴祥龙

负责全县农产品运销工作;分析市场动态,对农产品生产、需求、销售情况进行预测;承担市场统计有关工作,收集、发布农业经济信息,指导农产品经济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组织各类农产品交易会;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科技教育职能岗

周才珠

负责承担农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农业科技教育工作。

种植业管理职能岗

黎祥文

负责拟定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设施农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

农业机械化管理职能岗

 

负责拟定农业机械化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和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安全监理工作和维修。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岗

吴祥龙

负责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承担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农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企业管理职能岗

陈水香

负责拟定全县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指导工作,引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及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全县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并组织实施;拟定休闲农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引导农民创业的规划、计划,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开展示范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经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作。

机构职能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局是主管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县农业工作的发展计划、规划,参与组织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检查、监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检查各乡镇农业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并及时准确地反馈农业政策执行、市场变化、生产经营动态、农民意愿等方面的信息,提出规划、调节、监督、指导的建设性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3、负责农业科技管理,负责组织重点农业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农业项目的实施和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审、鉴定、推广和奖励。

4、对农口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其发展规划、计划和业务工作等进行指导检查和协调,促进其机构职能转变。组织协调县内种子、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县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兽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及飞蝗监测站的工作。办好经济实体,为农业提供示范、服务。

5、负责全县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支农资金、农业各项事业经费和计划内农用与救灾物资的分配、管理、和监督。

6、负责全县农业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7、负责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资源保护和产业间综合平衡;参与农会集体土地的保护、征用审核。

8、负责县内农药销售市场的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全县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全县乡镇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10、负责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

11、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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