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长:罗振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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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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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姓名 |
分管工作 |
副局长 |
陈 敏 |
分管行政、优抚、安置、双拥等工作。 |
副局长 |
林春梅 |
分管财务、基层政权、社会福利、殡葬管理、老龄工作、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工程建设、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 |
副局长、 低保办主任 |
陈恩政 |
分管低保、救灾救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 |
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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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
负责人 |
负责工作 |
行政职能岗(办公室) |
韦 强 |
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0898-85532508 |
救灾职能岗 |
黄胜儒 |
负责全县的救灾工作,负责检查上报灾情,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内减灾工作。 |
优抚安置职能岗 |
张寿忠 |
负责审计县本级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
双拥职能岗 |
陈清成 |
负责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工作;承担县“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
区划地名与社团 登记职能岗 |
王亮光 |
负责现场或承诺办理审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负责全县社团、民办非企业的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查年社会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民办非企业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镇、村的行政区划名称变更的申报和地名管理工作。 |
基层政权与募捐 职能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叶 健 |
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建设工作措施和办法,推动社区建设;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和参与本级福利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和弃婴、儿童收养登记、审批及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检查、督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的贯彻执行;负责有关老龄工作的调研和信息收集、整理,指导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
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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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民政行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全县民政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非法组织。 3、负责县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军烈属、伤残军人、复退军人的生产扶持和优抚补助工作以及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的牺牲、病故、残废的抚恤工作。 5、负责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申报、褒扬、抚恤工作。 6、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的管理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工作。 7、负责全县的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检查上报灾情,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工作。 8、建立和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城乡社会困难户、特殊救济对象和五保户的救济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和社会救济工作。 9、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建设工作措施和办法,推动社区建设。 10、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婚姻习俗改革,负责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和弃婴、儿童收养审批、登记和殡葬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和安置场所的管理工作。 11、负责镇、村的行政区划名称变更的申报和地名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革命老根据地村庄的报批,扶持革命老根据村庄的经济开发建设工作。 13、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和参与本级福利资金管理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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