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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2016-08-01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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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吴开雄 

领导分工

职务

姓名

分管工作

副局长

李朝文

分管办公室、网络信访、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工作。

0898-85523382

副局长

吉承训

分管来访接待、办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劝返等工作。

0898-85530698

机构职能  

乐东黎族自治县信访局是代表县委、县政府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机构。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推动全县信访工作的开展。

  2、调查、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3、代表县委、县政府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处理网络信访,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负责组织安排领导干部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工作,负责办理应由本级政府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指导全县信访复查复核业务工作;负责特殊疑难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4、负责指导各镇、各部门做好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5、组织开展全县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非正常上访和集体访的劝返工作。

  6、负责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信访信息综合和信访宣传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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