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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9   【字体:
  

乐扶发201712

 

 

 

乐东黎族自治发领导

关于发乐东黎族自治2017筹整合使用

政涉农资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扶贫工作,根据项目和资金变更情况,我县对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9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

2017筹整合使用政涉农资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县扶贫开发投入资金和项目执行情况,已与年初制定的《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乐扶发〔20173号,以下简称《原方案》)存在很大的变更,《原方案》计划安排资金11684.62万元,现在实际投入资金23252.81万元。为做好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扶贫工作,优化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使用机制,规范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对《原方案》进行调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县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人口为主攻对象,举全县之力,充分利用中央、省赋予市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为取得全县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主要目标  围绕2017年减贫贫困人口16262,8个整村推进贫困村摘帽销号的脱贫攻坚任务,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资金投入机制,集中资金合力,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37项资金,以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

四、整合的资金规模及投向  年初制定的《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684.62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983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县级配套1234.62万元,其他涉农资金2467万元。资金安排用于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调整方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3252.81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007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县级配套4153.81万元,其他涉农资金5092万元(详见附件1)。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主要安排用于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详见附件2)。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有序开展。

   (二)做好项目储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行资金跟着项目走的管理原则,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和省有关部门专项规划,督促各镇、各部门做好脱贫攻坚等项目规划,加大项目储备工作力度,按照轻重缓急,根据整合情况,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加快项目实施。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经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项目实施单位、各职能部门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度,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四)加强监督管理。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将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贫困村村委会、贫困户参与管理监督,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监管机制。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单位进行表彰,对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支出率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镇、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行项目公示、管理责任、工程监理、监督跟踪等制度,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部门要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对项目规划、实施等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面跟踪督导,其他相关部门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1.2017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表.xls

      2.2017年精准扶贫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