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请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纳入公共财政和基金预算调整等三个议案的决议》乐常发[2016]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县财政将上述县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5—9日。
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请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纳入公共财政和基金预算调整等三个议案的决议》.zip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