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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县移民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12-15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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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1.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情况,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

(二)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监督;

(三)负责本县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报批和移民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本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工作,实行一次报批、分期征收、按期支付征地补偿费;

(五)负责本县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六)负责本县移民人口的核定和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七)负责本县移民农业开发和农业种植的技术培训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乐东县移民办部门工作部行政编制15名。

(一)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其他管理人员10名;

(三)工勤人员2名。

1、乐东县移民办部门本级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乐东县移民办部门(单位)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东县移民办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607.05万元,支出总计2,574.82万元。

(二)关于乐东县移民办部门(单位)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0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6.56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49万元,占0.01%

(三)关于乐东县移民办部门(单位)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7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8万元,占7%;项目支出2,387.64万元,占9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

(四)关于乐东县移民办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东县移民办部门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606.56万元。

(五)关于乐东县移民办部门(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乐东县移民办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9.88万元。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乐东县移民办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9.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3.4

万元,占3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4万元,占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9万元,占,1.7%住房改革支10.72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615.42万元,占57.6%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乐东县移民办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支出决算1,069.88万元。

(六)关于乐东县移民办部门(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乐东县移民办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万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关于乐东县移民办部门(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东县移民办部门(单位)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10万元,占100%

1)本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10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1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乐东县移民办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

 

附表:乐东县移民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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