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职能为行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对演出和娱乐、网络、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等场所及文物保护管理、经营、建设工程的文物勘探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文化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印刷、复制和出版物的发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查处盗版侵权行为;负责全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的检查落实;承担“扫黄打非”执法工作。对广播电视台(站)的设立、设施设置、播出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查处非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部门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14.36万元,支出总计114.36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06万元、29.06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工资。
(二)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4.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36万元,占99.92%;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1 万元,占0.08%。
(三)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5万元,占80.7%;项目支出21.96万元,占19.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文化馆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4.36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06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度工作人员工资增多。
(五)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文化馆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06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2015年度工作人员工资增多。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92.35万元,占80.7%;项目支出21.96万元,占19.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36万元,支出决算11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
(六)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文化馆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经费:0.00万元。
(七)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度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安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附件:乐东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