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15年3月11日在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财税征管部门,按照稳中求进的要求,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1、公共财政预算
2014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98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 %,比上年增收11110万元,增长16.2%。 其中,税收收入71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比上年增长19.6%;非税收入8671万元,完成预算的99%,比上年下降5.8%。按征收部门完成收入分:国税部门完成2626万元,比上年增加633万元,完成预算的110%;地税部门完成68518万元,比上年增加111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财政部门完成8671万元,比上年减少532万元,完成预算的99%。
2014年全县转移性收入296061万元,完成预算的126.6%,比上年增长6.4%。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35263万元,完成预算的116.6%,比上年增长9.6%;上年结余11809万元;地方债券收入20000万元;调入资金28989万元。
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37587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包括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比上年增长8.3%。
全县上划中央收入24764万元,上划省收入24143万元。
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支出375876万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33599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6%,比上年增长2.8%;转移性支出3987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99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85万元,年终结余结转15496万元)。
2014年公共财政支出分科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35315万元,完成预算的126.7%,比上年下降18.1%;公共安全14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40.5%,比上年下降19.2%;教育74814万元,完成预算的96.2%,比上年下降12.6%;科学技术718万元,完成预算的69.5%,比上年下降23%;文化体育与传媒2585万元,完成预算的76.2%,比上年增长16.8%;社会保障和就业53416万元,完成预算的126.2%,比上年增长2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7937万元,完成预算的132.5%,比上年增长28.9%;节能环保2694万元,完成预算的55.6%,比上年增长13.2%;城乡社区事务12476万元,完成预算的136.4%,比上年下降58.3%;农林水事务48243万元,完成预算的93.8%,比上年下降2.8%;交通运输31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45.6%,比上年增长1477.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341万元,完成预算的568.3%,比上年下降28.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10%,比上年增长57.7%;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2673万元,完成预算的191.2%,比上年下降10.5%;住房保障12919万元,完成预算的84.1%,比上年增长7.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28.2%,比上年下降16.8%;债务付息1283万元,比上年增长81%;其他支出1486万元,完成预算的63.9%,比上年下降50.8%。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4年全县地方基金收入450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比上年下降46.7%。2014年全县转移性基金收入65185万元,全县基金总收入110229万元(基金总收入包括地方基金收入和转移性基金收入)。
2014年,全县地方基金支出566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59.7%,比上年下降24.4%。2014年全县转移性基金支出53584万元,全县基金总支出110229万元(基金总支出包括地方基金支出和转移性基金支出)。
2014年全县基金支出主要科目完成情况是:教育1632万元,比上年增长245.8%;文化体育与传媒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76万元,比上年下降13.5%;城乡社区事务52427万元,比上年下降25.3%;农林水事务452万元,比上年下降77.4%;其他支出709万元,比上年增长13.8%。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0392万元,为预算的108%,比上年增长9.8%。其中,保险费收入21502万元,利息收入90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9522万元,其他收入698万元,转移收入617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8765万元,为预算的101%,比上年增长12%。本年收支结余1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9667万元。
2014年,面对经济增速放缓,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严峻形势,全县财税部门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依靠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依靠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强化增收节支,依法科学理财,全力支持县委县政府“保生态、打基础、调结构、惠民生、稳增长、促发展”的发展思路,有力地推进了全县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预算执行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坚持抓大不放小,千方百计组织收入,保证财政持续增长。二是坚持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主要是保障民生投入;突出强农惠农;注重基层基础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坚持科学化精细化,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
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源支柱产业缺乏,财政基础薄弱,收入困难;社保工资和法定支出等刚性支出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预算单位项目实施进度较慢,严重影响财政支出进度,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面对经济发展环境错综复杂和经济增长放缓、推进税收制度改革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将趋于平缓。同时,支持全面深化改革、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都需要增加投入,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1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要全面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托我县沿海区位优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为财政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先安排工资、社保等基本支出,保证机构运转;集中财力,大力支持“夯实产业基础,打造美丽乐东”建设,加大对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事业的投入,着重解决“三农”和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等突出问题,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严肃财经纪律,压缩机关行政经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乐东提供财力保障。
根据全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考虑各方面减收增支因素,建议我县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2015年财政收支安排
1、公共财政预算
2015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0787万元,比上年(上年数据为完成数,下同)增加10972万元,增长13.7%(同口径比增长10%,从2015年起部分基金收入纳入公共财政导致增幅增加)。加上转移性收入23772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14229万元;上年结余1549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万元),比上年减少58337万元,下降19.7%。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328511万元,比上年减少47365万元,下降12.6%。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328511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7513万元,比上年下降5.5%;转移性支出10998万元。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教育80577万元,比上年增长7.7%;科学技术1748万元,比上年增长143.5%;文化体育与传媒3478万元,比上年增长34.5%;社会保障和就业55463万元,比上年增长3.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37409万元,比上年下降1.4%;节能环保5209万元,比上年增长93.4%;农林水事务50711万元,比上年增长5.1%;交通运输2931万元,比上年下降90.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251万元,比上年下降6.2%;住房保障15300万元,比上年增长18.4%;一般公共服务36002万元,比上年增长1.9%;公共安全12765万元,比上年下降10.2%;城乡社区事务6950万元,比上年下降44.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88万元,比上年下降74.2%;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1494万元,比上年下降44.1%;粮油物资管理等事务294万元,比上年下降25.8%;预备费3000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地方基金预算收入62880万元,比上年增长39.6%。加上转移性收入62303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9570万元,上年结转52733万元),全县基金预算收入125183万元,比上年增长13.6%。
2015年全县地方基金预算支出125183万元,比上年增加51538万元,增长70%。全县基金预算支出125183万元,比上年增加14954万元,增长13.6%。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528万元,比上年增长8%,其中,保险费预算收入24239万元,利息收入98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9316万元,其他收入665万元,转移收入536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8905万元,比上年增长0.2%。本年收支结余2062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9567万元。
(二)2015年全县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
(一)优先安排基本支出,确保工资及政权正常运转。
安排基本支出114156万元,比上年增加346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1116万元,比上年增加32285万元;公用支出12036万元,比上年增加8425万元;村组织补贴及村办公经费5421万元,比上年增加4395万元。
(二)确保社会保障资金需要,保护社会救助群体利益。
支持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城乡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扩面工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安排47633万元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增加18577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金5308万元,医疗保险3210万元,工伤保险200万元,失业保险710万元,生育保险241万元,事企差和特区补贴9096万元,公费医疗补助8500万元,养老保险改革6492万元,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财力配套2016 万元,退伍一次性安置及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28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350万元,居民养老保险1910万元,新农合医疗保险1965万元,社会救济2530万元等。
(三)支持教育、医疗卫生和“三农”等社会事业发展。
安排教育事业支出80577万元,推动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其中,教育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建4所镇中心幼儿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学校建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用经费及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学生资助和奖励、教师培训、加强职业教育,不断推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安排37409万元用于医疗卫生支出,提升医院能力建设和服务水平。其中,安排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提升医院能力建设、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妇幼保健、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检查、计划生育、基本药物制度等;安排50711万元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不断夯实农业基础,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生产和落实农民增收。其中,安排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及产业化经营、调整种养结构、发展养殖业和海洋捕捞业,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落实农业惠农政策,推进农村产权改革,增添农业发展活力;安排5209万元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用于生态事务,园林绿化、整治环境卫生、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垃圾处理、城乡建设执法等。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高城乡品位。
(三)2015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2015年财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改进作风,克服困难,创新管理,努力实现预算目标。
1、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努力完成财政收支任务。一是继续强化服务, 抓好财源建设。二是抓好增收节支。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三是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加快预算指标分配,严格执行支出督查通报制度,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狠抓财政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时效性、均衡性和安全性。
2、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保障重点。严格按年初预算办事,确保工资,社保和政权运转经费的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财力,整合各项专项资金,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对“三农”、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重点支出投入。大力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建设美丽乡村。
3、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理财水平。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项目预算评审和绩效考评,强化预算约束,抓好预算执行。二是严格财政监督。围绕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等开展检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三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监管机制,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四是加强财政系统行风政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打造高效透明的阳光财政。
各位代表,2015年我县的财政工作任务繁重。我们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我县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 1.“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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