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大对房地产虚假宣传和不实报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琼建房函〔2018〕142号文件精神, 乐东县房管局组织3人的工作组于2月13日对九所新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检查, 发现27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尚末在我局进行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就对房地产进行经营(销售) 的违规行为, 我局当场对27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出《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停止违规经营(销售) 房地产行为的通知》书。这27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详见附件。
附件:尚末在乐东县房管局进行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的房地产中介机构.xls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