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常发〔2018〕15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杜文懿同志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镇人大、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免去:杜文懿同志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