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一巩双创”工作的决议
(2018年2月7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成果、创建海南省文明城市、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以下简称“一巩双创”)的决策部署,广泛动员全县人民积极投身参与创建工作,提升城市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人居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美丽乐东向更高水平发展。特作决议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动员全民参与
宣传发动是做好“一巩双创”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巩双创”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七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七届二、三次全会精神,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美好新海南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美好新乐东的必然要求,对于提升乐东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推动乐东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借助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微博论坛、微信公众号及各类主流新媒体广泛宣传,倡导人人都是宣传员,大力宣传“一巩双创”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标准体系;大力宣传“一巩双创”工作中各行各业创造的新举措、新亮点、新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广泛宣传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好媳妇、最美家风家训等好人好事。始终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一巩双创”工作的全过程,扎实推进文明乐东、和谐乐东、美丽乐东建设。要鼓励、支持公民自发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推进志愿者服务制度化,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大力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道德讲堂”、“未成年人道德讲坛”、“小手拉大手”等喜闻乐见、群众关注度高、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使“一巩双创”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全民众“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我自豪”的浓厚氛围。
二、推动文明创建,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
为民便民惠民是“一巩双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一巩双创”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前提和标准,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好事,不断深化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全面实施《乐东黎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公民文明意识逐步增强、居住环境日臻改善、生态资源优化发展、城市面貌明显改观、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高。进一步完善城乡卫生、交通、环保、消防、文体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县城老旧居民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的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彩化等“六化”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县11个镇墟城市化和旅游化改造,推动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深入持续开展“清洁家园”行动,使环境卫生整治覆盖到每个角落,覆盖到千家万户;坚决依法按规取缔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马路市场,防止“回潮”,提升城市综合治理管理水平;坚决纠正和整治乱扔乱吐、乱涂乱画、乱贴乱挂、乱停乱放、爆粗口动手脚等不文明行为;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市民等文明单位和个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创新建设服务功能齐全的公共服务平台和社区环境,让人民群众共享“一巩双创”发展成果。
三、完善目标机制,开展督查督办,促进长效管理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是“一巩双创”常态化的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严格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海南省园林城市(县城)标准》,参照《全国地级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充分发挥各镇各单位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举全县之力、聚全民之智,以坚如磐石的决心,高起点、高标准、高规格、高要求、高质量全力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精心打造文明城市,力争早日建成“海南省文明城市”和“省级园林县城”。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及各类社会主体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参与,激发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一巩双创”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和督查督办等机制,对创建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三令”(整改令、督查令、告诫令)督办和行政问责;对“一巩双创”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真正形成“创建有目标,目标要考核,考核必奖惩”的工作机制。利用自治县立法权有计划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把“一巩双创”工作中人民群众创造的好做法、积累的好经验、可行的好制度,依照法定程序上升为地方法律制度,全面实现法治化管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镇人大要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定期听取和审议“一巩双创”工作专项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评议督查等,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发动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一巩双创”工作,既要做监督者又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号召全县各族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一巩双创”工作,打造百姓参与平台,畅通群众参与渠道,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共享”良好社会氛围,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开创“一巩双创”工作新局面。
四、强抓高位推动,凝聚合力攻坚,确保目标实现
内外合力是实现“一巩双创”的重要条件。“一巩双创”是我县深入实践国家“五大发展理念”、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县委县政府抓改革惠民生促发展的有力抓手。各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重新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县委的部署和要求,把“一巩双创”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把干部作风建设与“一巩双创”工作紧密结合,健全组织机构,加大工作力度,同心协力抓创建,步调一致抓创建,形成生动有力的“一巩双创”工作格局;科学编制“一巩双创”工作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同时要积极拓宽市场融资渠道,敢于探索有效融资模式,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和社会各界参与“一巩双创”,给“一巩双创”提供合法资金和物质支持,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对肯贡献、贡献突出的给予表彰,让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形成内外合力,为实现“一巩双创”工作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成果、创建海南省文明城市、创建省级园林县城,这是全县54万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和不懈追求,是建设美好新乐东的功德工程。使命光荣、任重道远。全县各族人民要在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扬“钉钉子精神”,以“人心齐泰山移”之志,撸起袖子加油干、同舟共济、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实现“一巩双创”工作目标,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美好新乐东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