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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乐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8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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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十五届

人大四次会议文件( 十二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26在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马雪涛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在省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美好新乐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600件,结案3460件,同比分别上升了40.68%41.57%,收结案均创历史新高,结案率96.11%,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乐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严惩刑事犯罪,推进平安乐东建设。全年受理刑事案件391件,审结382件,同比分别下降了4.8%3.0%结案率97.7%,治安环境持续好转。重点打击“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从快审结了王亚云、林亚丹团伙连环盗窃案。坚决打赢禁毒三年大会战,审结陈泽银、林清朗、吴晓东毒品犯罪案件136142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审结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813人。从严打击殡葬改革、扶贫攻坚领域违法犯罪,对黄飞6人冒领迁坟补偿款19.95万元和“董记者”扶贫建房诈骗193万元典型案件公开庭审,进行警示教育。做好刑事审判中调解、和解工作,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7件,调解数额71.67万元,调解率为48.57% ,有力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化解民事纠纷,服务经济发展。全年受理民事案件1973件,审结1876件,同比分别上升了66.22%66.9%其中调解撤诉结案840件,同比增加338件。调撤率44.78%,同比上升0.12个百分点。妥善处理了2件涉案标的额达1.4亿的保全案件,保障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服务农垦改革,审结农垦荣光农场系列案131件,收回土地租金近500万元;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101件,促进房地产业有序发展;审理金融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纠纷案件252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审结侵权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334件;深入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妥善处理涉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2件。

加强行政审判,支持依法行政。妥善审结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等案件24,采取深入走访和邀请旁听庭审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着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共审查国土局非诉强制拆除案件164件,规范国土部门执法行为。出台《行政审判白皮书》,推动法治乐东进程。

着力攻坚执行难,保障胜诉权益。在全社会大力支持下,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全年受理执行案件903件,执结871件,同比分别上升1.57%1.75%。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首次对被执行人涉案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实现拍卖金额836.06万元,成交转化率100%,溢价率2.58%。完善网络查控系统,对存款、房屋、车辆等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冻结59名被执行人存款金额1348万元。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在投资信贷、消费出行等方面实行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46名个人和单位被列入失信人名单74人限制购买机票或乘坐高铁,33人被司法拘留2人因拒执罪被处以有期徒刑和拘役。积极开展“夜间执行”、“假日执行”、强制执行等51次,执结了长达3年以上未能完成执行的“骨头案”33件,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美好新乐东

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细则》,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衔接,设立诉调对接室、法律援助工作室,构建了覆盖全县各村庄、社区、农场的调解员网络体系,依法司法确认案件13件。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无缝衔接调解交通事故案件297件。加强与省医调委的衔接,司法确认调处医疗纠纷案件4件,有效化解医患纠纷。

服务发展建设大局。出台《关于为“一巩双创”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意见》将“一巩双创”工作纳入法院整体工作部署,从6方面提出22条具体司法服务举措,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规范、引导和服务功能,全方位保障“一巩双创”工作稳步开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审理涉及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资源案件713人,保护乐东绿水青山。加强对“毛公山、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佳西自然保护区”三大景区司法服务措施的研究,先期在九所、尖峰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十一、元旦节假日期间实行巡回办案和法治宣传,及时化解纠纷11起,助推乐东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服务保障民生。开展了农垦改革、农村土地“三过”问题、扶贫合作社法律性质等3次专题调研,为党政决策提供参考服务。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27,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37.6万元。继续推进“瓜菜法庭”、“假日法庭”、“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在田间地头就地开庭、调处案件67件。服务新农村建设,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业承包合同案件188件,促进“三农”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风险,协调处理涉村委会“一事一议”案件14件,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司法救助3261人,发放救助金额47.56万元,减缓免诉讼费51.37万元。

助力扶贫攻坚。全年组织干警下乡走访200余人次,服务贫困户150户;先后投入47万元,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问题30余个,并改善村委会基础设施;积极引入蜗牛、小种鸡特色养殖扶贫产业,确保扶贫取得实效。积极帮助扶贫定点指导村整理完善扶贫资料900余份,确保定点指导村顺利完成省级第三方评估和国家第三方评估工作。

三、坚持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一是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人员配置。作为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法院,将原有的10个内设机构整合为6个,打破庭室架构,设立审判团队,通过扁平化管理提升司法效能。二是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成法官员额二次选任。法官人均办案113件,同比提升24.2%。黄流法庭人均办案375件,同比上升142.3%三是完善权责清单。界定合议庭成员、院长、副院长等10类人员的职责,确保权责统一。建立院庭长办案“常态”和“表率”机制。院庭长办案2637件,同比上升37.8%,占全院法官办案总数的73.25%四是推进聘用制书记员改革。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分级管理,规范聘用人员招录、管理和考核,增强职业荣誉感。

规范审判监督管理。一是统一裁判尺度。出台《分案规则》,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强化类型案件归口审理,建立裁判参照标尺,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编写我院近56万字的《案件办理程序指南》,规范案件办理程序。二是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树立“精品案件”意识,开展裁判文书评查4次,案件质量评查2次,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提高3.4%,发改率同比下降2.1%;改进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规则,为法官独立办案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将绩效考核与公务员考核挂钩,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覆盖全体人员的分阶段动态绩效考核体系,树立科学考核导向。

推进审判机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依法快立快审轻微刑事案件157件,当庭宣判117件,平均结案天数10.5天,促进公正和效率双提升。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改造家事审判庭布局,将妇委会干部、好媳妇聘为专职调解员,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案件232件。1名法官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推进执行体制改革,建立“1+N”(即1名法官+多名执行员)的执行团队,实行审执分离,提高执行效率,全年执结金额4653.3万元,同比上升1.5倍,有效保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建立手机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设立导诉机器人,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开通诉讼服务网,建成网上立案、微信立案、二维码立案的自助立案体系,当场立案率达到98.3%,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权建设信访系统,打造便民高效信访窗口,办结信访件39件,办结率100%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进队伍建设

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成立党总支,结合审判团队组建、扁平化管理,将支部建在庭上,规范8支部组织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激发干警创先争优工作热情。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四个意识。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3次,出台《关于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查方案》等8项制度,通过内聘监察员、外聘监督员开展督查6次,通报问题2次,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6人,确保了全院风清气正。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建立干警轮岗交流机制,对28名干警进行了轮岗交流,激发了队伍生机活力;开展年轻干警下村活动,在普法中熟悉社情民意;建立微信案例群,发布参考案例2400个;开展业务培训11期,培训450人次;成立法官职业保障委员会,开展法官文化沙龙、读书会2;加强院校合作,建立海南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接纳实习法官助理8;成立工会、妇委会和团总支,开展文体活动4,落实从优待警。强化司法警察警务保障和训练考核机制,确保全年无事故。

规范基层基础建设。完成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升级,设立诉调对接室、信访接待室,实现了诉讼服务一站式办理;推进黄流法庭布局改造,建设了诉讼服务室、调解听证室、干警食堂、体育活动场地,营造良好诉讼环境20175月,九所法庭正式租场地办公,收案622件,接待当事人500余人次,有效缓解了九所、利国辖区经济活跃,法治保障不足的问题,获得辖区内人民群众、镇村干部、律师的赞许。将我院的安保、食堂、会务接待、保洁等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实现后勤保障社会化服务,推进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五、自觉接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民主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执行工作;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禁毒和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调研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案》执法大检查;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坚持专项报告工作制度,落实相关建议要求;邀请代表、委员座谈、旁听庭审、监督执行等7次,定期寄送法院信息、工作简报。举办法院开放日2次,邀请特约监督员、村干部、学生、社会各界共300余人参加了观摩活动。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建设了5个科技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建立人民陪审员系统,深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搭建裁判文书上网系统,网上公开裁判文书965余份;加强新媒体建设,利用“乐东法院”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00条,在省级媒体发稿95,信息报送得分在全省法院排名第10,同比上升17名。官方微博在全省司法系统微博影响力中排名第6。

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形象

创新文化传播理念,利用文化传播新载体,拍摄了《青春有梦》MV和微电影《寻猪记》,结合乐东剪纸、黎锦苗绣等民族艺术,策划了我院Logo、剪纸画册和形象设计,展示了丰富多元的法院文化。将文化建设与法制宣传相结合,联合检察院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文艺晚会,发放宣传资料200多册,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201711月,我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同志们!县法院工作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乐东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我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规范化建设和干部队伍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干警担当意识、奉献精神、司法能力不足,案件质效仍需进一步提升;法治环境、法治思维营造有待持续加强;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信息化和基层法庭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分析成因,通过深化改革,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司改和信息化,狠抓执行力建设,积极服务县委中心工作,不断推动乐东法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服务大局的司法应对。准确把握全县发展战略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围绕乡村振兴、供给侧改革、脱贫攻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域旅游创建、生态文明建设、“一巩双创”等方面积极谋划司法举措;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做好多规合一、国有闲置土地处置、海岸线整治、“拆违”风险防控工作。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落实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乐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审判管理,优化审判流程,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突出问题导向,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应对和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以改革促公正、提质效。

(四)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借力信息化技术,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促进审判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加快推进司法人工智能平台,为法官提供类案推送、文书纠错、数据分析等智能服务,提升司法能力。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专业培训,全力提升新时代法院队伍司法能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推进规范化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执行力。加强文化传承,新建院荣誉室、编纂审判志,讲好乐东法院故事,塑造文明司法新形象。

(六)持之以恒接受监督,改进法院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密切联系,广开言路,拓宽监督渠道;借助新媒体,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同志们!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县法院将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围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建设美好新乐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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