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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海南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计划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地面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步伐,县人大常委会于8月29至30日,组织开展以“保护饮用水源,保障饮水安全”为主题的乐东环保世纪行既地面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通过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实地查看饮水水源保护情况、走访水源地周边群众等形式,对我县饮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深入的调研了解。现将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全民保护饮用水源意识
为提高全社会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和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认识,我县采用多种形式对全民加强宣传教育。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土地日”等纪念日,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宣传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界、立碑及管理情况,使社会各阶层和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了饮水安全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配合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2、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目前全县较大型的水厂有县城自来水厂、九所水厂、三曲沟水厂、利国水厂、莺歌海水厂等五家,村级水厂有岭头、尖峰、黄西、秦标、千家、昌后、新安、白井、多二、山道等十家,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全县目前已划定四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昌化江乐东(抱由段)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2007年县政府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拨出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委托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编制完成了《乐东县抱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技术报告》并通过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于2008年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划定。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总面积2.683km2,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2008年,县政府又拨付专项经费12万元,完成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立桩、定界和标志碑、指示牌的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乐东黎族自治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使我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0]26号)及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乐东黎族自治县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2010年县政府拨出专项工作经费43.6万元,委托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编制完成了《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石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技术报告》、《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技术报告》、《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三曲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技术报告》、《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莺歌海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技术报告》并通过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于2010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划定。九所镇石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21.64KM2,其中水域面积为2.23KM2,陆域面积19.41KM2。水质保护目标为一级保护区Ⅱ类水质,二级保护区Ⅲ类水质;利国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共有2口井,城镇内的承压井只设定一级保护区,望楼河中地下水井设定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总面积48911M2,其中水域面积27231M2,陆域面积21680M2。 水质保护目标为: 承压井一级保护区地下水Ⅲ类水质,望楼河中地下水井一级保护区Ⅱ类水质,二级保护区Ⅲ类水质;黄流镇三曲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16.57KM2,其中水域面积为1.82KM2,陆域面积14.75KM2。水质保护目标为一级保护区Ⅱ类水质,二级保护区Ⅲ类水质;莺歌海镇莺歌海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定一级保护区,总面积6142.58 M2。水质保护目标为:地下水Ⅲ类水质。2011年2月,已完成了上述4个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立桩、定界和标志碑、指示牌的建设工作。2011年12月将继续完成“尖峰镇岭头村地下水水源地”、“抱伦农场望楼河地表水水源地”的划定工作。
3、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
昌化江抱由饮用水源地是目前乐东县城的重要水源地,承担着向乐东县城机关、抱由镇、机场部队、山荣农场及周边农村提供生活饮用水的任务,供水人口约5万余人,每年供水量约290万平方米。根据长期来对抱由饮水水源地取水口的监测数据表明,饮用水源地水质一直在Ⅱ—Ⅲ类水体之间变动,根据调查,其主要原因是受水源地周边生活源(主要是乐东中学、自来水厂),糖厂冷却水渗漏及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为全面落实抱由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我县委托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在省财政厅和国土环境资源厅的大力支持下,申请到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00万元和省财政专项资金95.93万元支持我县昌化江抱由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该项目资金2008年12月下达。 项目建设内容为:①镇墟生活污水处理工程;②市政及护坡配套工程;③冲沟及文化广场水塘治理工程;④冲沟截污工程。至2011年7月,该项目工程已完成90%,项目完成投资450万元。预计在今年11月份将完成工程建设。此外,县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6月对抱由东顺糖厂进行关闭。以上工作的实施,改善昌化江抱由饮用水源地的水质。
4、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
为全面了解我县饮用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我县环境监测站每月开展对县城取水口的水质监测,全年采样监测12次,对28项指标中的10项指标必测项目每月监测,其余18个选测项目1月和7月各监测一次,全年监测2次,采样方法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检验方法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根据监测结果表明,昌化江抱由饮用水源地的水质保持在Ⅱ类水质。对已划定的4个镇及农村饮用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根据监测结果表明,三曲沟水库溶解氧、COD、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铁、锰指标轻微超标,属轻度污染。主要原因是周围农业种植导致的农业面源污染。上述指标中,溶解氧、总磷满足3类水质要求,COD、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满足4类水质要求。铁、锰超标原因是三曲沟水库土壤中铁、锰背景值较高所致。其余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要求。
5、制定应急预案
制定《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从职责、日常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应急终止等方面设置具体的措施,保证在突发饮用水安全事故时能采取有效措施从容应对,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存在问题
1、石门水库有四块香蕉地和两块芒果地,三曲沟水库周边土地全部种上香蕉、芒果、龙眼等农作物,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因施肥、喷洒农药等会给水体造成污染。且不利于水土保护。
2、县城自来水厂取水口上下方各有一个排污口,且相距较近。距取水口不远处,还有一个沙场。排污口和沙场的存在给县城自来水厂供水水源污染严重。
3、县自来水厂取水处的上下方冲沟的污水直接流入昌化江,目前有一条排污管里的污水直接排入冲沟,冲沟入江口又在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方,污水直接进入自来水厂,对县城及周边居民生活用水污染极为严重。
4、莺歌海水厂周边是哈密瓜种植地,堆沤的有机肥料、存放的农药容易渗入地下,对水厂地下水存在安全隐患。
5、三曲沟水厂和莺歌海水厂内外环境卫生较差,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三、建议
1、石门水库和三曲沟水库基本上是集体农用地,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引导其发展其他产业,恢复自然植被。
2、自来水厂取水口上下方的排污口和排入冲沟的污水要并入县城污水管网统一处理。
3、取缔自来水厂取水口附近的沙场。
4、莺歌海水厂附近50米不能建造三能粪池,种植地内堆沤的有机肥、存放的农药要采取措施防止渗透,
5、三曲沟水厂和莺歌海水厂要搞好内外环境卫生,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01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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