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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证内容
为了满足抱孔洋基地的配套要求,根据现行的黄流镇控规,参考周边地块及以往配套服务区的建设指标,依据项目规划设计概念方案,本次拟论证及确定项目用地被规划的绕城东路分为南北两块。南面的用地主要是以居住配套功能为主,规划地类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除建筑限高由23米调整为20米之外,其规划的用地性质和主要控制指标与黄流镇中心镇区控规基本保持统一、相协调;北面的用地主要是以科研办公仓储功能为主,规划地类以文体科技用地、普通仓储用地为主。
(1)用地性质
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34693.13㎡,容积率≤1.2,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建筑限高20米。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550.44㎡。防护绿地:用地面积20854.41㎡。文体科技用地:用地面积37254.69㎡,容积率≤0.8,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建筑限高20米。普通仓储用地:用地面积55821.26㎡,1.0<容积率≤1.2,30%≤建筑密度≤50%,绿地率≤ 20%,建筑限高20米。
二、配套服务区功能要求
(1)省南繁局配套选址要求
根据省南繁管理局的要求,办公、科研、生活综合服务楼等设施占地面积不超过1%,库房、晒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用地不超过服务基地总面积的1.5%,配套服务区总量控制在基地总面积的2.5%以下。
(2)一般配套服务区功能构成
参考海南省已建的配套服务区(如三亚片、陵水片和乐东片),其主要的配套功能主要是科研、仓储、居住等三大功能,各功能组合比例大致如下:科研面积一般在7%-19%;仓储面积一般在51%-56%;住宿面积一般在30%-37%。
(3)抱孔洋配套服务区功能构成
本次抱孔洋配套服务区各功能组合比例如下:抱孔洋基地面积1.0万亩;配套服务区面积252亩,约占基地总面积的2.5%;
抱孔洋配套服务区总建筑面积138421.02㎡,其中:科研办公建筑面积29803.75㎡,占总建筑面积22%;仓储建筑面积66985.51㎡,占总建筑面积48%;住宿建筑面积41631.76㎡,占总建筑面积30%。本次抱孔洋配套服务区各功能组合比例基本合理。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将该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1月10日)
2、公示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wjwz.com)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dzjj3480@126.com;②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政府办公大楼1楼住建局城乡规划岗,邮政编码:572500;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岗
5、咨询电话:0898-85528585。
附件:论证报告.pdf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