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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规范我县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降低动物病疫发生风险,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拟在我县建设畜禽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1--2个。
通过禽畜无害化处理,将动物经过高温、生物菌作用无害化处理之后,将有机废弃物成功转化为无害粉状有机物,最终达到批量环保处理,既美化了环境,又符合国家循环经济和再生能源开发的要求,真正实现“源头减废,消除病原菌”的效果。
二、建设地点
黄流镇等。
三、建设内容
建设集中无害化处理场1个;乡镇暂存点3个。包括办公用房、处理车间、无害化处理一体机设备、冷库、收集车、监控设备、变压器,乡镇暂存点冷库等。
四、投资规模
总投资1000万。
五、合作方式
企业独资 + 政府补贴
六、联系方式
乐东县招商办 0898-8553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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