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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6-09-06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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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院长董治良到乐东法院调研

 

乐东县委书记林北川到乐东法院调研

 

省二中院院长汪海鹏到乐东法院调研

 

乐东法院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党知识测试活动

 

乐东法院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

 

乐东法院院长吴育森在县人大会议上做工作报告

 

省高院司法巡查组对乐东法院开展第二轮司法巡查工作

 

乐东法院参加党风政风行风热线栏目

 

乐东法院举办迎新春诗歌朗诵比赛

 

  □本报记者赵世馨 陈太东 通讯员葛子龙 

  核心提示

  今年上半年,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法治乐东、平安乐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乐东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今年1至6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055件,收案与去年同期相持平,办结700件,结案率66.29%,同比上升13.6个百分点。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该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1—6月,共受理刑事案件218件,同期相比收案数上升了11.8%,审结182件,结案率83.49%,结案率同比上升6.14个百分点。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多发性犯罪,共审结故意伤害案件31件37人,“两抢一盗”案件38件49人。二是积极开展集中打击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坚决遏制毒品犯罪蔓延的趋势,共审结涉毒案件47件51人。三是严厉打击滥伐、盗伐林木等危害生态文明、破坏生物资源类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7件21人。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全力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稳增长、调结构大局,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注重保护市场交易秩序,制裁违约违规欺诈,促进诚实信用和有序竞争,促进经济转型升级。1—6月份,该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65件,审结365件,收案数与去年同期持平,结案率64.6%,同比上升12.79个百分点。一是加大民商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共调解结案103件,撤诉107件,调撤率61%。调撤率同比上升了11.51个百分点。二是妥善审结涉及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案件84件,促进家庭邻里关系和睦。三是妥善审理房屋预售、销售合同,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276件,制裁违约违规欺诈,促进诚实信用和有序竞争,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四是推进特色法庭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利用“假日法庭”、“午间法庭”、“车载法庭”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化解纠纷。今年上半年组织巡回办案13次,现场调处案件21件,实现诉讼标的37.14万元。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服务法治乐东建设,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今年1—6月共受理行政案件19件,结案15件,结案率78.95%。

  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缓解执行难题。建立健全执行长效机制,运用强制执行、执行和解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提高执结到位率,维护法律尊严和裁判文书的权威性。今年1—6月份共受理执行案件244件,结案129件,结案率52.87%,执行到位标的额1061.83万元。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努力破解执行难。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时查控、及时处置被执行人财产,执行到位标的额近300多万元,有力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将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列入2016年重点工作,对该院执行款专户2015年12月31日前滞留的执行案件款的底数进行了排查核对,以便下一步制定措施逐步开展清理发还工作。

  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诉案件,依法提起再审,对申诉无理的,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共受理再审审查1件,结案率100%。

  坚定不移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审判质效

  今年以来,乐东法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积极开展执行改革、申诉制度改革、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改革,总结去年以来各项改革措施的有效做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落实办案责任制,确保均衡结案。年初根据上年度收案情况,确定该院2016年人均办案数基数120件,明确各季度均衡结案率和法官个人结案目标,根据法官员额及个人办案比例进行均衡分案,建立法官约谈制和月通报制度,对业务部门、法官收结案情况按月通报,同时严格执行审限预警机制,加强案件流转和审限的监控,确保不出现一起超审限案件。“年头松年尾攻”得以转变,初步实现了季度均衡结案目标。2016年1—6月该院审结的各类诉讼案件中上诉152件,同比增长1.64个百分点,其中发回重审数4件,重审率2.63%,同比降低0.51个百分点;二审改判案件为16件(全部改判16件),改判率为10.52%,同比下降了0.94个百分点。

  突出以审判为中心,挖掘现有人力资源潜力。发挥好院庭长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办疑难案件,开示范庭、参与案件合议,确保审判质效。针对法官助理、书记员不足问题,优化整合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的工作事项,确保每个合议庭至少配备1名以上法官助理及书记员,每名主审法官配备有1名法官助理或者书记员,参与庭审、调解,组织证据交换等审判事务性工作,提高了法官办案效率。今年1—6月份,院、庭长受理案件708件,占全院案件数的67.1%,审结435件,结案率62.14%,同比增长9.34个百分点。

  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和诚信诉讼。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今年以来共当场立案1001件,当场立案率达94.97%。在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实行诚信诉讼承诺制度,立案时向当事人送达《诚信诉讼提示书》,并在开庭时让当事人当庭宣读《诚信诉讼保证书》,引导和约束当事人诚信诉讼,降低了诉讼成本,有效遏制了假诉、恶诉、滥诉及假证、伪证等违法行为。

  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助推“十三五”规划建设

  今年以来,乐东法院以坚持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大局为主线,不断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依法延伸和拓展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治理的规范和完善。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贯彻“山海互动”战略,服务乐东县“十三五”重点发展的农业和旅游两大核心产业,利用派出法庭、巡回审判等方式,加大对龙沐湾、龙栖湾和龙腾湾“三湾”、沿海六镇“一盘棋”规划建设和融入“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加快推进特色精品农业规模化建设进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的处理,共妥善审理涉及房地产开发、生态旅游、征地拆迁、农村土地承包等类型案件62件,其中调解撤诉31件。加强对拆除“违建”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调处,委派1名专职委员协助县委县政府化解纠纷7件,助推乐东县规划合一和经济转型升级。

  该院还主动调处纠纷,增强服务实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化解有隐患的案件,加强网络舆情的预警和监控,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助力全国“两会”、博鳌会议、澜湄会议期间社会稳定。

  坚持从严管理队伍

  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今年上半年,乐东法院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该院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党章、学系列讲话,增强看齐意识,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支部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交流、党员自学、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多种形式,共组织党员集体学习4次,党员自学5次,建立党员个人问题单位台账,查找117个,已整改48个。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该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法院党建工作新路子,抓好党组织建设,完成支部班子改选,支部委员由5名增设到7名,发展预备党员3人。设立党员先锋岗,深入开展创先争优,该院党支部被推荐为先进党组织,2名党员推荐为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确保队伍清正廉洁。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是院党组主体责任。年初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部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二是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落实谈话制度,通过开展理想信念、廉洁司法集中教育、警示教育,开通举报网站,落实廉政监察员、诫勉谈话、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对干警的监督,引导广大干警强化纪律法规观念和职业操守,遵规守矩。1—6月份,先后对上下班纪律、案件归档等通报2次,谈话2人次。三是开展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组织党风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上线,进行公开承诺,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加强新任法官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种业务培训4次,培训74人次。利用“三八”、“五四”等节日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加大从优待警力度,今年共提拔2名年轻少数民族干警为中层副职。

  做好省高院第二轮司法巡查工作。配合省高院司法巡查组对该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第二轮司法巡查工作,并针对省高院巡查阶段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立整立改。

  坚持自觉接受监督

  以公开促公正

  乐东法院今年上半年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庭审公开、案件信息公开,展现法院工作亮点,满足人们群众的司法知情权、监督权。

  一是始终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派员列席“两会”分组审议法院工作报告,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对重大、敏感案件,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或参与执行。今年上半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参与、监督案件执行5次。

  二是加快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高在庭审直播、诉讼服务、案件执行、司法公开等方面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以创建省级“巾帼文明岗”为抓手,健全了诉讼窗口服务制度,完善了便民网络,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了当场登记立案率。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共发布裁判文书106份。

  三是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该院现有人民陪审员43名,采取“一陪二”、“二陪一”形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2016年以来参与审理案件35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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