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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范围
北部以规划路为界,东部和南部以滨江路为界,西部以规划道路乐福路为界,规划范围面积约77.09公顷
二、产业发展定位
对规划区以及乐东县进行深入分析,确定规划区的核心功能定位为:以医疗服务为主导功能的城市组团,配套相应的居住、商业设施。
三、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规划区常住人口约1.5万人,酒店接待规模约2940人/日。
规划范围面积约77.09公顷,总建设用地为77.09公顷,开发建设总量控制在105.46万m2以内,建设用地平均容积率控制在1.37以内。
四、空间结构
形成“一轴、两带、三廊、多界面”的景观布局。
“一轴”:即即昌化江景观轴;
“两带”:即山荣河风光带和南通河风光带;
“三廊”:即三条道路景观廊道;
“多界面”:即山体景观界面和滨水景观界面。
该规划2016年12月10日通过县住建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16年12月13日至2017年1月11日)
2、公示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wjwz.com)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dzjj3480@126.com;②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政府办公大楼1楼住建局城乡规划岗,邮政编码:572500;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岗
5、咨询电话:0898-85528585。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
(hm2) |
(%) |
|||||
H |
建设用地 |
77.09 |
100 |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77.09 |
100 |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29.12 |
37.77 |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25.51 |
33.09 |
|||
B1 |
商业用地 |
9.48 |
12.30 |
|||
B14 |
旅馆用地 |
9.48 |
12.30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7.89 |
10.23 |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7.89 |
10.28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5.09 |
6.60 |
|||
G2 |
防护绿地 |
5.09 |
6.60 |
|||
规划总用地 |
77.09 |
|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