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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禁毒三年大会战,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举报、查处、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2016年12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海南省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全省各市县广泛开展《办法》宣传活动,及时对禁毒有功单位及个人兑现奖励措施并广为宣传报道,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
据统计,“秋冬攻势”行动以来,海口、三亚、儋州、洋浦、东方、陵水、澄迈、临高、琼中、乐东、文昌、万宁根据举报线索的查证情况和案件性质、规模、缴获数量等,依照《办法》对举报线索及积极组织开展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举报群众进行奖励,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合力禁毒的强大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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