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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地理位置】尖峰镇位于乐东县西北端,与东方市交界,邻海靠山,环境宜人。全镇土地总面积20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74万亩,其中水旱田面积2.64万亩;海岸线11.5公里,可利用海面、滩涂面积丰富;年平均气温23℃,年降雨量1150毫米;境内有岭头国家一级渔港,共有小型水库9个,其中小一型水库4个(山道、昂兴、老包、响水水库),小二型3个(葫芦门、石榴田、黑眉水库),山塘水库2个(三公墓、开兴塘),总库容759万立方米,水利灌溉条件良好,土地环境资源丰富,是发展特色农业,建设休闲庄园的理想之地。
【行政区划】尖峰镇现辖11个行政村,24个自然村(其中汉族自然村4个,少数民族自然村20个),村民小组69个(其中汉族村民小组19个,少数民族村民小组50个), 总人口为24404人,6100户,其中城镇人口2264人,农村人口22140人,少数民族居民15841人,汉族居民8563人。
【交通状况】全镇交通相对便利,共计有道路25条(水泥路21条,沙土路4条),主要街道有尖峰中心大道、解放路等;各村至镇墟道路已实现硬化,连接友邻乡镇的G225国道约计6公里长;现已开通黄流至尖峰的直达公交车。
【教育资源】尖峰镇现有中学2所,小学10所,幼儿园1所。其中,尖峰中学有教师24人,学生98人;中心学校(小学)教师108人,学生1227人;尖峰林业局子弟学校有教师37人,学生662人(中学部教师19人,学生239人,小学部教师18人。学生423人)。
【医疗卫生】镇墟建有尖峰镇中心卫生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等11个科室,医师15人,技师7人,护士30人,床位数30张;全镇11个村皆建成卫生室1所,并配齐卫生员及相应医疗设施。
【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101.46%以上,城镇医疗参保率100.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40.1%。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全镇农村低保496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特色产业】尖峰镇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围绕促农民增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高效优质农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年均种植香蕉面积7650亩,豆角15000亩,辣椒2495亩,哈密瓜26200亩等。特色农业规模的扩大,带动了加工、贮运、销售等多个产业的发展。目前全镇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70家,基本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格局,有效提高了特色产业的社会化和组织化程度,确保了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
【社会治安】尖峰镇社会治安状况日趋稳定。2017年来受理治安案件8起,查处8起,查处率100%;抓获吸贩毒人员6人,强制戒毒1人;处理调解土地纠纷25宗,成功率达85%以上;政府12345热心16件,答复16件;捣缴0个聚众赌博场所,无严重暴力案件及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旅游景点】尖峰镇景点有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它是目前我国保存最为完好的原始森林资源之一,公园总面积447平方公里,是中国现存面积最大、保护最完好的原始热带雨林,森林覆盖率98%,被称为中国十大最美丽的森林公园。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以其独特而神奇的旅游资源被国家旅游局定为B级景区,是海南省六大旅游中心系统之一,与三亚,五指山两个旅游中心系统构成海南岛旅游“金三角”。
镇委书记:陈运波 镇 长:韦忠民
联系电话:(0898)85701749
传 真:(0898)85702400
领导分工:
陈运波(镇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韦 彬(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危房改造工作;
韦忠民(镇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联系教育工作;
黎玉文(镇委副书记):分管党建、城建、工业交通、财政税收、环境卫生等工作,兼任镇工会主席,联系镇直机关单位工作;
杜广文(镇委委员、副镇长):分管档案、统计、劳动就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兼任镇关工委主任;
赖兴荣(镇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分管信访工作;
邢 贻(镇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组织、人事、民族宗教、统战、共青团、党政办、便民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等工作;
黎水坚(镇委委员、宣传委员):分管宣传文化、计生、卫生、妇联、合作医疗、城镇医保、农业、水务等工作;
张龙培(镇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部全面工作,分管民政、残联、扶贫、民兵、消防等工作,协助韦彬主席分管危房改造工作;
古富科(副镇长):分管国土、规划、林业、渔业、政法等工作,兼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协助黎玉文副书记分管环境卫生工作;
邢福甫(挂职副镇长):分管物价、科协、旅游商务、发改等工作;
曾平虎(镇主任科员):联系驻地部队;
唐定翠(镇主任科员):分管中老年协会工作。
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和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镇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规划与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有资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投资发展环境的营造等指导工作;负责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财税、工商、金融等部门关系及其他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承担科教文卫事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农村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主管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理论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做好人口计划的编制和统计上报工作。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镇文化、体育、广播、劳动保障、就业指导、人才开发、社区建设和机关后勤等公共服务职能。
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镇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生产技术的推广、指导和服务,动植物防疫、水土保持监测等涉农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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