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隶属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从事全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挂牌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和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做好我县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三)做好本县房地产信息登记、预警预报系统,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四)负责提供房产交易信息、房产交易场所、房产交易服务;
(五)负责本县各单位政策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和城镇公有住房出售工作以及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六)加强房产市场监管和公积金监督工作,整治房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及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行为;
(七)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县的住宅物业管理工作;
(八)受县政府的委托负责全县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登记管理及房屋权属证书的发放工作;
(九)做好我县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县危房鉴定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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