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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08-02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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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林 飞

领导分工

职务

姓名

分管工作

政 委

陈人菠

协助局长负责全局工作,分管政工室、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网络警察大队。

副局长、纪委书记

林方鲁

分管指挥中心、法制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协助政委陈人菠分管政工室、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

副局长

张海标

分管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特警大队。

副局长

曾繁侨

分管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消防大队。

副局长

李南钊

分管交通管理大队、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联系武警中队,协助政委陈人菠分管刑事警察大队。

机构设置

科室

负责人

负责工作

纪检监察室

陈人菠

负责纪委日常工作,查处党员民警、职工违纪案件;负责队伍警示教育、纪律监督、执法监督、公安审计等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0898-31858465

政工室

陈人菠

负责本局公安政治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本局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组织人事管理、调配、考核、推荐工作;负责政治思想、教育训练、宣传、任免、警衔管理及奖惩等工作;负责本局工资津贴和福利管理;负责党政秘书调研、共青团、妇女、计生及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0898-31858496

法制室

林方鲁

负责公安法制、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0898-31858136

指挥中心

(办公室)

林方鲁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信息通信、档案管理等工作。

0898-31858501

治安管理大队

张海标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银行等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警卫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0898-31858206

刑事警察大队

陈人菠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和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等。

0898-31853288

网络警察大队

陈人菠

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安全产品销售市场的安全监察、日常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0898-31858205

禁毒大队

曾繁侨

负责掌握全县毒品犯罪情况,组织指导并参与对种植、制造、贩卖、注吸毒品犯罪活动的侦查和打击;加强对毒品犯罪的防范控制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禁毒法制宣传工作;协同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加强全县麻醉药品、精神病药品和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管理、监督等工作。 0898-31858408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曾繁侨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和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以及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0898-31858228

交通管理大队

李南钊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等工作。0898-31858126

特警大队

张海标

承担治安巡逻防控,控制社会面、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处置突发性重大事件、恐怖事件和追捕以及配合各单位开展治安防范工作。 0898-31858126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林方鲁

负责研究掌握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及特点,侦查经济犯罪案件;负责经侦基础工作建设和指导工作。

0898-31858456

出入境管理大队

张海标

负责出入境证照管理、境内外国人留居、旅行管理以及有关涉外行业管理;负责常住境外人员的管理、建档等工作;掌握和处理外国人违章、违法活动;办理涉外案件等工作。

看守所

李南钊

负责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罪犯实行看守;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罪犯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管理和保障他们的生活、身体健康等。

0898-85521576

强制隔离戒毒所

(拘留所)

李南钊

负责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相关工作。 15120789527

机构职能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研究对策。

  3、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特务、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查;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4、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边防证、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5、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6、依法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

  7、负责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乐东及重要场所设施的安全警卫工作。

  8、 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督和监管工作。

  9、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10、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和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11、管理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和公安机关通信工作。

  12、指导、检查、监督和实施全县各级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13、指导和管理边防、消防、武警内卫和林业、企事业公安分局及派出所业务工作。

  14、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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