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国家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国家、省、县统计调查任务。
2、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负责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实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3、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协调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的奖励,加强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4、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情况公报,为各级党政及社会各部门制订计划与加强管理,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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