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指导、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各镇、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四)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县律师、公证工作以及基层法律事务所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服务市场。
(六)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县人民调解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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