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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6-09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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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石大平

领导分工

职务

姓名

分管工作

副局长

盛程恒

分管基建岗、会计岗、财政评审中心。 

副局长

徐海峰

分管局机关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行政财务,人秘行政教育岗、信息管理岗,协助局长分管国库岗。

副局长

卢先哲

分管监督岗、国资办,财政绩效评价。

主任科员

王汉雄

分管采购办、非税综合岗、社保岗。

主任科员

童  明

分管企财岗、农财岗、惠农岗。

机构设置 

科室

负责人

负责工作

人秘行政与教育岗

周必波

负责人秘行政与教育岗相关工作。 0898-85522013      

预算岗

邢贞跃

负责预算岗相关工作。

国库岗

何小珠

负责国库岗相关工作。

非税综合管理岗(彩票管理部)

陈晓桦

负责非税综合管理岗(彩票管理部)相关工作。

基建岗

陈引武

负责基建岗相关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岗

潘龙华

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岗相关工作。

企业岗

王宇锋

负责企业岗相关工作。

行财岗

严  俊

负责行财岗相关工作。

社会保障岗

蔡  实

负责社会保障岗相关工作。 

农财岗

王  超

负责农财岗相关工作。

会计岗

林  姬

负责会计岗相关工作。 

惠农资金管理岗

符武良

负责惠农资金管理岗相关工作。 

信息管理岗

邢福汤

负责信息管理岗相关工作。 

监督检查与政策法规管理岗

黎  正

负责监督检查与政策法规管理岗相关工作。

政府采购办

邢  度

负责政府采购办相关工作。

机构职能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是主管全县财政收支、财政政策、国有资金基础工作、会计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税征收管理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挂靠县财政局牌子。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和会计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财政、财务和会计管理的相关政策、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 

  2、拟定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与镇、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3、编制县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4、根据国家税收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审议上报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和实施办法;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退税、税收返还等工作。 

  5、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6、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管理办法;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全县企业财务制度的拟定和监督;负责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负责国有资金收益的征管工作。 

  7、管理县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基本建设投资审查、审核;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 

  8、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 

  9、参与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拟定并监督住房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办法及使用。 

  10、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组织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11、监督地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2、制定财政调研和教育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3、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纪检监察等工作。 

  14、负责管理各项财政预算收入、非税收入;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协同有关部门审批收费项目,参与制定、调整收费标准;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管理收费票据。 

  15、拟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统筹安排县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16、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和规划;负责系统维护和网络管理,负责局网站的管理;负责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17、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检查指导管理各镇财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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