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安排,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6年11月8日至12 月8日对乐东县扶贫办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乐东县扶贫办
二、巡察内容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五)人事制度执行方面。
三、巡察时间
2016年11月8日——12月8日
四、巡察组成员
组长:尹国龙 副组长:李 荣
成员:王文周、何泽昌、唐少康、韦维戏、李杨凤、符武良
五、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访地点等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值班电话:85526177、18907631319、18898918259;
(二)举报箱设置地点:县扶贫办办公室;
(三)电子邮箱:HNLDXCZ@163.com;
(四)接访地点:县委办公大楼一楼县纪委信访室。
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扰扶贫办的正常工作,对反映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海南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政府部门反映。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第二巡察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