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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宣联〔2017〕1号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明办
关于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省驻县各单位党组织:
“家风家训”是我国传统文化和传统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好的“家风家训”是一代又一代人健康成长的保证,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正能量。为大力弘扬和传承优秀家风家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优良的家风促党风政风带民风社风,推进和谐乐东建设,根据县文明委《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文明委〔2017〕2号),决定在全县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传承好家训 培育好家风
二、征集时间
2017年4月25日—6月25日
三、征集内容
征集的作品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有利于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和谐进步的社会风尚。作品内容可以是家训家规格言,家风故事,承载家风的书画作品、照片及视频等。
1、优秀家规家训格言。既可以是世代传承的家训,也可以是自己总结创作的家规,可以采取格言、对联、诗词、警句等形式,要求贴近生活,健康向上,语言精练,特色鲜明,富有内涵,便于传诵,字数2—80个。
2、最美家风家训故事。用发生在自己身上或长辈身上的典型事例,以及家庭成员间的亲情故事,阐述你的家庭或家族的家风,可以是诗礼传家、勤俭持家、尊老爱幼、明事知礼、正直善良、诚实守信、崇廉尚德等家风。要求内容真实,思想健康,情感真挚,感悟深刻,引人向善,便于传讲,字数在800字以内。
3、家规传承优秀案例。可以是承载优秀家风家训的书画作品、牌匾、手工制品、根雕石刻、文艺节目等,也可以是通过道德讲堂、宣传牌等阵地展示和传承优秀家规家训的典型做法。要求将传承家规家训的独特方式拍成照片或视频,参评作品富有群众的认可度。
四、征集要求
1、广泛征集。各镇、各单位要鼓励发动全县广大家庭参与家风家训征集活动,深入挖掘、选送优秀家风家训作品(书画、牌匾等实物以照片为主)参加全县征集活动。征集的家风家训作品由所在单位于2017年6月5日前选送到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选送的作品数量,其中:沿海镇至少50条/镇,山区镇至少20条/镇,作品同时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邮箱:ldwmb1718@126.com,联系电话:85531718。
2、评选表彰。县评审小组对所征集到的家风家训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并表彰奖励。
3、宣传展播。将优秀家规、家风故事、传承案例汇编成册,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掌上乐东”微信平台进行展示展播,组织媒体进行报道。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明办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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